普法讲堂:我国民法典的亮点

作者:活动推广部 来稿:活动推广部 摄影者:活动推广部 发布时间:2021-05-19 阅读数: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一部鸿篇巨著,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其颁布实施,不仅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几代法学家的梦想,更为人类法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5月9日上午,我馆联合广东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举办普法专题讲座——我国民法典的亮点。

本次普法专题讲座特邀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谭玲,从《民法典》具体条文入手,梳理重点与亮点,帮助读者更好地学习和运用《民法典》。

谭玲副检察长是广东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省妇联兼职副主席;先后在西南政法学院、广东警官学院从事法学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21年,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和管理工作12年,曾获“首届广东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等荣誉;出版著作数十部,发表论文100多篇,所承办案件荣获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百佳优秀庭审”及“全国法院百佳优秀裁判文书”。

在《民法典》之前,中国还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能叫“法典”。法典化的法律,并不是简单地把原来的法律拼凑起来,而是在修改完善原有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有自己的价值体系和价值取向。《民法典》的出现,更强调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对市场经济交易安全的保护,比原来的法律立意提高了一个层级,可以说是中国法治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标志。

谭玲副检察长指出,《民法典》有一个创新,叫“居住权”入法,这是原来的《物权法》所没有的一项规定。这项规定不仅明确了“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更体现了多渠道保障住房的要求。不仅如此,《民法典》还增加了胎儿保护的规定,是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延伸。在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方面都让公民权益得到了更细致的保护,让广大人民从摇篮到坟墓都有法可依,因而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典》是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所有民事立法的全面总结,是对我国立法经验系统梳理,同时也是对我国民事司法工作全面检验。《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在民事立法方面已经走出了探索阶段,正准备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系统性法律规范。

我馆联合广东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举办的普法讲座,帮助读者更深刻地学习《民法典》,并将之应用到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切实践行了公共文化机构的法制宣传和社会教育职能。

“我国民法典的亮点”普法专题讲座在我馆举办

普法讲座吸引了众多读者

谭玲副检察长为听众梳理《民法典》的重点与亮点

读者认真做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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