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关于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文献资料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13  阅读数:5122次 

读者朋友们: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人民团结一心,共同投入到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2022年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引起全社会关注,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的阶段。

为铭记这段抗疫历程,使抗击新冠肺炎的相关文献资料得到完整、有序和永久的保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作为广东省最大的地方文献征集、收藏中心,将长期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有关抗击新冠疫情的各类专题文献,包括正式出版物、内部出版物、编印资料、宣传册(单)、海报、书信、笔记、手稿、图片、视频、音频以及各类凭证等。

一、征集内容与范围

1.公文类

党中央、国务院及广东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在防治新冠肺炎工作中做出的重大决策、出台的各项政策文件,抗击疫

情各项工作公开的文字和图片资料。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社区等在防疫工作中公开印发的文件、通知等。

2.出版物

反映广东境内各部门、医护人员、公安干警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抗击疫情的出版物(包括正式出版和内部出版物)。

3.实物类

广东在疫情通报、疫情防治、宣传疫情知识等实际行动过程中形成的实物资料,如:通告、登记表格、出入证、特定人员的各类证明、标语、宣传册(单)等。

4.先进事迹类

反映广东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护人员、公安干警、各类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做出贡献事迹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资料。

5.文艺作品

反映广东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主题文艺作品(如文学、美术、书法、摄影、音乐、戏剧等)及其相关照片、音频、影像资料。

6.数字类资料

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抗击疫情主题的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有关广东的纪实性资料、宣传报道材料及其相关数字资料。内容真实生动,并需配有简短的文字说明。

7.其他具有保存价值与特殊意义的文献资料

二、征集要求

1.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捐赠文献须为捐赠者原创或经作者授权;

2.纸质或实物材料,要求为原件;

3.电子版稿件要求为定稿;

4.艺术、文学类等创作手稿,尽可能为原件;

5.文艺作品、照片、音频和影像资料,需附简短内容说明;

6.无偿捐赠,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三、征集方式

1.网络提交

电子文稿、图片、音视频等电子文献请发送至gdzjwx@zslib.com.cn邮箱,请将邮件主题设为“抗疫文献征集+联系人(单位)名称”。

2.到馆捐赠

捐赠人亲至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采编部提交(周一至周五8:30-17:30,其他时间请提前电话咨询)

3.邮寄

纸质与实物文献请邮寄至: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采编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213-215号B区后座一楼)

邮编:510110    电话:020-83821846、81162737

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文献资料征集活动将长期进行,符合我馆入藏标准的捐赠文献,将予以妥善整理与保存。

汇集抗疫文献,保留历史印记,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捐赠。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    

(广东省古籍保护中心)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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