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龄学堂”第11期:我的财产我作主

作者:罗杏芬  来稿:中文报刊部  摄影者:罗杏芬    发布时间:2018-12-21  阅读数:9249次 

在“乐龄学堂”第9期和第10期中,我馆邀请了薛丽莉律师为老年读者讲解了“遗嘱和遗产继承”。在此基础上,为了让读者更深入了解订立遗产的相关事项,12月15日下午,“乐龄学堂”第11期邀请刘传根律师为老年读者开展主题为“我的财产我作主”的法律讲座。本次活动共吸引了50多位老年读者参加。

刘传根律师是广东省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委员、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广州市法律援助处讲师团讲师和广东厚载律师事务所律师。他曾在广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黄埔区老人院等地主持过数十场老年人权益保障讲座。

刘律师围绕“财产”的主题,从“哪些财产我可以作主”“我的财产如何作主”以及“如何预防老年人上当受骗”三个方面,为老年读者深入浅出地讲述了与他们切身利益相关的财产问题。在阐述“哪些财产我可以作主”这一主题时,刘律师从民事权利出发,为老年读者区分了财产权所包含的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详细解释了动产和不动产、知识产权著作权、虚拟货币、股票、债券、古董、书画、公积金、福利分房等大家可以作主的财产。关于“我的财产如何作主”,刘律师结合案例给出了四条建议:一是理财,但是要注意谨防被骗;二是出借,要写好借据;三是赠送,赠送时机要选对,老年读者不应过早地将自己的财产全部处理掉,而是要留点钱给自己养老;四是继承,需要立好遗嘱。为了使建议更具有实践性,刘律师还向读者展示了借款借据的样式以及自立遗嘱的样式。此外,为了让老年读者对当前的诈骗手段有形象的了解,刘律师现场播放了两则《今日说法》中关于老年人被骗的片段,详细介绍了常见的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手段,如购买保健品、高利息高回报的养老项目、免费旅游和电信诈骗等。刘律师建议老年读者树立理性的消费观、独立的理财观和正确的法律观,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莫信天上掉馅饼,遭遇犯罪时要及时报警、依法维权。

讲座结束后,依然有许多老年读者咨询个人财产处置问题。为此,刘律师还向读者们提供了四个免费的法律咨询途径,即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以及电话12348。

我馆举办“乐龄学堂”第11期:我的财产我作主

老年读者认真做笔记

讲座结束后老年读者与刘律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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