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武汉大学软件工程领域(数字图书馆工程培养方向)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作者:        发布时间:2014-6-17  阅读数:886次 

武汉大学是我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之一。在数字图书馆工程等领域有强大的学科优势和众多专家学者。为进一步满足社会对高级管理人才的需求,适应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社会信息化发展和数字图书馆建设对图书馆管理领域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在2014年招收软件工程领域数字图书馆工程培养方向工程硕士。

一、培养目标

面向社会发展、社会信息化和数字图书馆建设需要,系统传授数字图书馆工程的最新理论和最新技术,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数字图书馆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二、培养方式与费用

(一)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最长不超过5年,含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时间。

根据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政策,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二)有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者,符合报考条件,如果通过工程硕士入学考试(gct考试、学科综合考试)取得工程硕士入学资格,修完全部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取得软件工程领域(数字图书馆工程培养方向)工程硕士学位。

(三)培养费用

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费用为人民币28000元/人(以当年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一次性缴纳。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工作人员),原所学专业和年龄不限。

有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者,符合报考条件,如果通过工程硕士入学考试(gct考试、学科综合考试)取得工程硕士入学资格,修完全部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取得软件工程领域数字图书馆工程培养方向工程硕士学位。

四、报名方法(报名详情见附件)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2014年6月20日-7月10日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http://www.chinadegrees.cn/),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zzlkwsbm/)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缴纳报名考试费将通过网上电子支付的方式完成。考生网报时务必在“报考院系” 一栏准确填写我院名称或代码(名称:信息管理学院 代码:104,软件工程代码:085212)。考生并可登录广东省学位办查询粤学位办〔2014〕68

号文“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网报成功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在2014年7月11日至14日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五、考试方式及科目

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gct”考试(“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两年)。“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9版)。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和身份证件。

资格审查合格且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和综合面试,分别为100分。

工程硕士领域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参考书目

软件工程领域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唐晓波主编,科学出版社,2005

六、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第二阶段考试前进行)

武汉大学在第二阶段考试前对达到学校规定gct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院系初审,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复查。国务院学位办对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进行随机抽查。

审查材料:

(一)《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二)《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三)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早做好认证事宜。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在武汉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八、咨询报考事宜

联系人:徐老师骆老师

通讯地址:广州市文明路213号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b座北楼405室。

联系电话:81162718 81162716 83372676 18922390577

电子邮箱:zxtsg@163.com 邮编:510110

广东省中心图书馆委员会办公室

武汉大学广东省中心图书馆委员会函授站

2014.6.16

已报考该专业者(包括广州市外考生),请将以下资料寄回或发电子邮件到我办公室,以作录取时联系用。(已报名课程进修班的学员不用填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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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4-06-12 学位中心

  学位中心〔2014〕68号

  关于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

  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承担组织实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专业学位全国联考”) 的考务工作, 现就2014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安排

2014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于10月26日进行(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考区所有考试科目的具体考务工作。

二、报名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2014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具体组织所辖考区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网上报名工作全部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招生单位及省级用户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admin.html,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进行。

6月17日至19日,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登录信息平台填报基本信息,设置所辖考区各现场确认点参数,发布考区公告。各招生单位登录信息平台填报基本信息,设置招生学位类别及领域等信息,发布招生公告,并提交“招生单位联系人简况表”。

6月20日至7月10日,考生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2)。招生单位须在照片上传24小时内,在信息平台中对报考本单位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按规定标准进行审核。照片审核时,信息平台将自动向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发送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通知其重新上传。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7月11日至14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3),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报名工作流程图见附件4。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二)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5),并于10月9日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各考区须在10月9日至10日期间统一安排预报名考生的身份证件信息修改和确认工作。

各现场确认点在现场确认环节中,须使用经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核准生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的个人信息,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严防替考发生。同时,在线采集考生身份证内的电子照片。对于个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信息不能正常读取的考生,其报名工作可采用预报名方式处理。

(三)准考证编制与材料上报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使用信息平台中的准考证编制功能编制考号(准考证样本及考号编制说明见附件6),并于7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上报学位中心:

1.《试卷申请单》;

2.《省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及联系人、试卷接收人简况表》。

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在提交上述材料前应仔细核查,确保本地区现场确认考生总数与考生《报名登记表》总数一致,防止漏报错报。

10月16日起,信息平台开通2014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准考证下载功能。

三、其他事宜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2014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各学位类别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见附件7。

(二)根据学位办〔2014〕18号文件,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成绩合格考生的《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8,考生和招生单位可于成绩下达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由招生单位审查、存档。因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为保证2014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现场确认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尽早确定所辖考区各现场确认点设置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信息平台设置现场确认点参数。

2.2014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采用基于互联网的现场确认系统,所有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和报名确认信息将直接上传至学位中心服务器,要求所辖考区各现场确认点做好相应准备工作,重点做好现场确认场所互联网接口安装、网速扩容,以及计算机、打印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条码扫描枪等设备软硬件方面的测试与人员培训等工作。

(四)各招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2014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工作,负责与学位中心、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联系。

附件:

1.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docx

2.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docx

3.报名登记表(样表).docx

4.报名工作流程图.docx

5.预报名承诺书.docx

6.准考证样本及考号编制说明.docx

7.各学位类别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docx

8.资格审查表(样表).docx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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